7 月,新一届大中专毕业生即将走上工作岗位。不少毕业生拿到学校开具的派遣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后,对证件用途和办理流程存有疑问。宁波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继续为毕业生解答相关问题。
事例十一:小孙(2004 届应届生,就业单位在宁波市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就业协议书主管部门由市人才中心盖章)
问题:该如何办理报到手续?
专家解答:就业单位已在宁波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协议书主管部门栏由市人才中心盖章)的毕业生,先登录宁波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nbbys.com)查询个人档案是否寄达。档案到档后,携带派遣证前往市人才中心办理报到。
说明:在宁波,可承接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档案托管、落户安置业务的机构,主要为市级及各县(市)区人才中心。
宁波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人事代理服务介绍
- 为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
已经在宁波就业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如果用人单位和市人才中心代理部签订了代理合同,由毕业生本人或单位经办人,携带加盖宁波单位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到市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由市人才中心在协议书主管部门栏盖章并办理鉴证。
如宁波单位尚未和市人才中心签订代理合同,属于宁波五大区范围内的单位,补签代理合同后,再办理上述手续。 - 为本科应届毕业生办理 “未就业先落户” 人事代理
每年 12 月前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有意向来宁波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可携带学校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学生证,到市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由市人才中心在协议书单位与主管部门栏按 “未就业先落户” 签章,并办理鉴证。
市人才中心代理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报到落户办理须知
一、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报到
已在市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应届生,拿到派遣证后,先登录宁波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网查询档案是否到档;档案到档后,携带派遣证、就业协议书到市人才中心办理报到。若到 10 月份档案仍未到达,可到市人才中心申请开具调档通知书。
二、未就业先落户毕业生报到
- 毕业生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到代理部办理报到,流程同上;
- 报到时需要签订个人委托代理协议书。
三、集体户口挂靠
- 办理条件:档案托管在市人才中心,在本地无亲友可以投靠落户的应届毕业生。
- 所需材料
(1)报到证复印件 1 张;
(2)就业协议书户粮联;
(3)户口迁移证;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就业先落户业务无需提供);
(5)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未就业先落户业务无需提供);
(6)原身份证复印件;
(7)单位工作证明。 - 落户申请人填写《申请入户登记表》;女性申请人还需填写《计划生育表》,表格信息须填写完整。
- 收取身份证工本费 20 元。
- 户口迁出要求:办理集体户口挂靠后,出现下列任一情形,须及时办理户口迁出:
① 与市人才中心终止人事代理关系;
② 办理结婚登记;
③ 在本地拥有合法固定住所,或者可以投靠亲友落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