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答(一)

转载 · 宁海人才招聘网 · 2010-10-12

7 月,新一届大中专毕业生即将踏上工作岗位。不少毕业生手持报到证(派遣证)、户口迁移证时,常会对证件用途和办理流程存在疑问。宁波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针对常见案例进行解答。

事例一:张磊(宁波生源,毕业后未落实单位,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开往宁波市人事局)

问:如何办理报到与落户?
解答:宁波生源毕业生暂未落实工作,先将户口落回家庭所在地;如到当年 12 月依旧没有落实工作,可持报到证、户口本到当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

事例二:徐萍(山东大学本科,毕业前与市人才中心签订未就业先落户协议,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开往宁波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

问:如何办理报到与落户?
解答:办理 “未就业先落户” 的毕业生,先联系人才中心确认个人档案是否已经寄达。档案到档后,携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前往人才中心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事例三:付晓(宁波高专毕业生,7 月入职单位,3 个月后解除就业协议,11 月找到新单位)

问: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解答:应届毕业生已经到就业单位完成报到手续之后,再更换工作单位的,统一按照正常人才流动手续办理。

附:全日制院校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未报到)首次调整就业单位办理须知

办理对象

毕业前已落实就业单位、尚未办理报到手续,期间需要更换就业单位的全日制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所需材料

  1. 报到证原件
  2. 和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
  3. 新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办理程序

  1. 与原单位、主管部门办理解除协议手续;
  2. 由新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开具同意接收证明;
  3. 携带上述材料,到原单位对应的主管人事部门办理就业调整手续;
  4. 前往新单位对应的主管人事部门办理报到。
备注:毕业生一旦到用人单位完成正式报到手续,后续更换单位,均按正常流动办理。

事例四:吴天(杭州大学 2002 届,奉化生源,报到证、户口迁移证长期自行保管,一直未落实固定单位)

问:该如何办理?
解答: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应当及时到报到证上载明的接收单位办理报到,户口需在当年年底前办理落户。
超过时限没有办理报到落户的人员,应尽快前往派遣单位办理报到,并向户籍管理部门咨询户口办理事宜;如已经和单位解除协议,可到原单位所属人才中心办理改派,回生源地办理档案挂靠与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