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拟定劳动合同条款以及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相关规定。否则,劳动合同有可能部分或者全部无效,不仅无法发挥劳动合同的约束作用,企业还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一份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需要同时满足四大要件:主体合格、形式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
主体合格
用人单位必须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即《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同样属于劳动合同主体。
劳动者需要具备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一般为年满 16 周岁、60 周岁以下公民,同时需要排除在校大学生等特殊群体。
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第一种无效情形: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 欺诈:一方故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误导对方,使其违背真实意愿签订合同。
常见例子:劳动者伪造学历、工作履历;隐瞒尚未和上家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用人单位虚假承诺福利、夸大薪资标准。 - 胁迫:一方以暴力或其他方式威胁对方,迫使对方在压力之下违背本意订立合同。
例如:用人单位限制员工人身自由,以不发放年终奖要挟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 乘人之危:利用对方身处困境,诱骗或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公平的合同条件。
例如:用人单位抓住劳动者生活困难、急需就业的处境,把薪资压到远低于劳动价值的水平,迫使劳动者接受不公平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