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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终审判决“宁海HR经理学院”创办人李永华因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向张力网络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作者:张力团队    来源:宁海人才招聘网     发布时间:2021-09-22    浏览次数:【17042】 字号: T | T

  宁海县人社局下属非法机构“宁海HR经理学院”的实际创办人李永华(湖北长阳人),2015年10月入职张力网络公司,任职总经理,同时与公司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在职期间以及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及关联机构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业务。但李永华在2018年10月从张力网络离职前后,依靠从张力网络处获得的经营模式及客户资源,不顾诚信开设多家公司,从事与张力网络相同、相近和相竞争的业务,做出严重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力网络依法维权,向宁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经审理最终裁决李永华违反竞业限制义务需承担赔偿责任。虽李永华不服该仲裁向宁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经一、二法院审理,法院最终亦判决认定其行为系严重违反竞业限制,应向张力网络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张力网络因李永华的卑劣行为造成的其他损失,公司亦将保留追究的权利。


  附件:李永华案终审判决书-(2021)浙02民终307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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