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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出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为劳动者技能素质提升保驾护航
作者:浙江人社    来源:宁海人才招聘网     发布时间:2019-12-25    浏览次数:【6803】 字号: T | T

  近日,宁波市政府出台《宁波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该方案着眼一个目标,解决三大问题,实施三方面措施,力争3年开展各类技能培训50万人次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超过31%。

  一、培训主体作用发挥更充分。为提升各类培训主体供给能力,激发参与培训积极性,该市《实施方案》明确要激发企业主体作用,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利用自身资源按程序设立职工培训中心,鼓励企业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激发技工(职业)院校基础作用,支持技工院校建设实训基地,并向社会全面开放。推进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互通衔接,鼓励技工院校与高等院校合作办学。鼓励职业(技工)院校开展社会化培训,所得收入内部分配时,按规定向一线教师倾斜。同时,为激发培训机构活力,放宽了机构和项目审批条件,除准入类项目外,其他培训项目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在发挥高技能人才平台培训能力方面,调整实训补贴方式,提升以师带徒补贴标准,在该市推行大师工作室带徒导师津贴等制度。

  二、培训补贴政策更完善。考虑到培训补贴政策在培训中的重要作用以及该市培训补贴实际,方案规定了免费享受培训人群范围和开展项目制培训的条件,新增了生活费补贴,并对享受范围和条件作出明确。加大对重点群体的支持力度,对受经济形势影响困难企业职工的培训补贴标准上浮30%。进一步拓宽培训补贴范围,将短期培训和特种作业操作培训纳入补贴范围,同时缩短了紧缺岗位补贴申报时间。加大专项能力类和职业资格类培训支持力度,在科学评估市场需求和培训成本等要素基础上,建立培训补贴标准发布制度,适时调整补贴标准。

  三、培训机构和资金监管更有效。为确保培训质量及资金安全,在培训机构管理上,提出对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重点向具备资质、专业对口、管理规范、信誉优良的职业培训机构开放。推行培训机构等级评价模式和淘汰机制,引入第三方对培训机构进行定期动态评估。制定发布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建立承担政府补贴机构“红黑榜”制度,列入“黑榜”名录的,实行约谈和退出机制。实行培训全过程监控管理制度,参与培训的主体,全程实行影像监控并存档备查。在资金监管上,明确建立完善培训资金管理监督和绩效评估办法,规范补贴资金发放台账。加强专项审计和第三方绩效评价,推动第三方线上线下对培训资金的监管,保障资金安全和效益。

  四、培训服务管理更优化。在培训方式上,提出积极适应企业职工培训特点,大力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在培训服务管理上,启动宁波职业培训补贴网上经办服务平台整合建设,建立以社会保障号为唯一标识的培训档案,实现政府补贴培训系统与就业、社保等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并对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行实名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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