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和《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方便企业报送劳动用工书面审查材料,现将开展全县各类企业劳动用工书面审查材料网上填报工作通告如下:
一、填报对象
宁海县辖区内注册经营企业。
二、填报时间
4月2日至7月31日为集中填报时间。
三、填报内容
企业基本信息、用工信息和当月的员工信息等。
四、操作办法
填报对象登录“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old.nbhrss.gov.cn/),进入办事大厅,在用户登录界面进行注册。注册用户名应当设定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成功后重新登录系统,点开《应用子系统》“更多”进入《劳动用工网上填报》进行网上报送书面审查材料等操作(首次登录《劳动用工网上填报》的用户,还需进行社会信用代码绑定操作,方可进入劳动用工网上填报)。各企业必须填报真实的基本信息和用工信息,按要求录入或导入填报当月的员工劳动者信息,并点击保存,在核对无误后提交上报。
五、填报要求
1.原则上填报对象要每年至少网上填报一次劳动用工书面审查材料,并在通告明确的集中填报时间内完成。如未在集中填报时间内填报的,系统自动筛查出具体企业,并列入重点执法检查对象。如填报信息材料存在隐瞒事实真相,将依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2.企业基本信息或用工信息和员工信息(员工名册)等如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更新填报。
3.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县劳动监察大队。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