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临时性下浮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惠及企业458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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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优化发展环境,根据甬人社发[2016]98号文件规定,宁海县本次临时性下浮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的对象是依法参加我县社会保险、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并符合产业升级转型发展方向的企业。其中烟草加工、电力生产和供应、石油化工等3个行业和不符合国家长夜结构调整方向的采矿、水泥、造纸等3个行业的企业及淘汰类企业,不列入本次临时性下浮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的政策实施范围。我县于近期对全县符合条件的4589家企业的8月份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予以减征。共涉及人数81250人,金额22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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