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高校毕业生申请购房补贴人数达3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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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高校毕业生购房优惠政策实施至9月19日已满一年,该政策规定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期间毕业10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给予房价总额1%的购房补贴;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0平方米以下(不含140平方米)的,给予房价总额0.75%的购房补贴,宁海县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优惠力度。截止2015年9月19日,宁海县共有322名高校毕业生提交《宁波市高校毕业生购房优惠资格认定表》,其中研究生11人,大学本科202人,大专专科109人。(鲍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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