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再度减免小升规企业部分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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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社局对辖区内104家新上规模小微企业减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114.9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费59.7万元,共计减征各类费金174.6万元,涉及参保人员3143名。
根据《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本次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临时性下浮的幅度相当于企业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1个月额度,其对象是己依法在宁海参加基本社会保险、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并经宁波市经信委、市统计局确认公布的新上规模的小微企业。
这是我县自2014年起第二次对“小升规”企业的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实行临时性下浮。减免的方式是在6月份直接减征相关企业发生的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该政策是不仅体现了政府对“小升规”企业的扶持,减轻企业运行负担,而且还极大地激发广大小微企业上规升级的积极性,进一步推进小微企业提升发展。(顾秀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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