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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新农合做好“加法”打造政府购买服务优质品牌
作者:郑文英    来源:宁海人事网     发布时间:2015-06-16    浏览次数:【1731】 字号: T | T

  我县2004年开始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成立之初即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县人寿保险公司)经办医管中心新农合结报业务,推行企业运作、政府部门监管的新型管理模式。该模式运行以来,新农合主管部门在做好日常业务“减法”的同时,与保险公司共同做好监督管理的“加法”,不断完善各项机制,保障参合农民的权益,促进新农合制度健康发展。医管中心年平均结报23000人次,十年结报实现零投诉,参合人员满意度每年均达95%以上,并成为人寿保险公司在省市推广的典范。

  一、制度建设“1+1”,构建严谨、安全服务平台

  制度建设上实行“政府部门+商业保险公司”方式,互相借鉴,互为补充。一方面充分借鉴商业保险公司的成功管理理念,一方面要求符合政府各方面工作规范。逐步建立并完善了《医管中心服务规范》、《中心人员岗位职责》、《中心财务细则》、《中心零星结报细则》等规章制度,并制定成册,人手一本,严格要求中心工作人员按规章制度办事,按经办流程办事。在服务规范建设上,借助商保公司的服务理念,管理中心专门制定了结报窗口优质服务规范和优质服务制度,落实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并要求各项标准贯穿每个服务环节。在基金安全管控上,实行大额费用核查、基金零现金支付、驻院登记巡查、疑难案件重点调查等长效机制,有效控制基金运行的风险。

  二、队伍建设“1+1”,构建高效、便民服务平台

  在队伍建设上实行“内部培训+外部评价”方式,促进人员素质的提升。一方面,加强服务团队的培训,建立内部培训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医保相关政策和医疗业务知识培训,遇到政策调整、推出新政策时及时组织培训,日常重点抓每周早会、每周外伤讨论会和月度例会,及时传达和学习相关政策知识,进一步提升服务团队的业务水平。另一方面,建立完善的评价机制。2014年底出台了《医管中心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由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核评价,将托管服务经费拨付与医管中心服务质量挂钩,考核优秀的另安排部分资金作为奖励。医管中心行绩效管理后效果显著,手工审核抽查合格率99%以上,网上审核完成率81.8%,较2013年同比分别提高了20%和63%。

  三、日常运行“1+1”,构建透明、规范服务平台

  在日常经办过程中,实行“多方监督+依法行政”方式,不断提高新农合工作的公信力。日常工作中,医管中心严格执行流程上墙,报销事务公开,审核标准统一,杜绝“托人情、开后门”现象,所有报销情况均实行反馈和公示,形成群众监督、制度监督、审计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确保让群众满意让政府放心。同时,依法施保是有效监管、维护参合群众权益的根本保障,医管中心工作贯穿参合到待遇享受全过程,尤其意外伤害案件,牵涉到法律法规众多,为此,管理办公室在2014年聘请了法律顾问,依托法律顾问的力量依法行政。据统计,2014年度外伤4923人次,医管中心依法依规拒付2322人次,减少新农合基金支出约2000万元。(郑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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