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县人社部门查处了多起伪造发票骗取医保基金案件,涉及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医疗保险。对涉及犯罪案件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在基金安全监督管理中,1、明规范做好事前预防。经办机构及时总结各地监守自盗、欺诈冒领、渎职失职等社保案件经验教训,系统梳理业务管理规范和经办流程,对经办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予以调整弥补,不断完善、强化各项经办管理制度和流程,进一步细化受理、初审、复核、审批、支付等环节岗位职责,实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2、强稽核做好事中控制。事中控制是确保社保基金安全的关键环节,各经办机构都设置了稽核部门并配备了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负责报销资料的核查和事实调查。医保经办机构针对零星报销业务量大的特点,实行审核人员分类审核;对住院医疗票据金额在1万元以上必须与就诊医院核对,确保报销票据真实可靠;大额报销实行双重复核制度。通过异地大额票据核对制度,今年查处了3起伪造发票骗取医保基金案件。 3、严处理做好事后打击。在稽核中发现骗保嫌疑涉嫌犯罪的骗保案件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报案,司法机关提前介入,共同做好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在各类骗保案件调查中,为避免资金流失及时挽回损失,督促当事人退回所骗取的基金以获取减轻或从轻处罚。
下步,人社局将继续加大对医疗保险反欺诈工作力度,结合阳光医保监管平台建设,努力杜绝医保管理漏洞,严惩各种医保欺诈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胡灵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