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一个建设重点,抓好制度建设为重中之重。建立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完善局系统内部效能管理制度建设,开展窗口作风专项行动,着力整治“懒散庸拖贪”等不良风气。健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对单位重点岗位职责进行梳理,评定风险等级,建立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档案。
强化两个责任界线,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确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责任目标分解明细表》,做到任务量化,责任到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建立健全党风廉政考核制度,加大责任考评力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中。
强化三个职能层面,夯实三个阳光工程。夯实社保基金“阳光监管”工程,每年度局纪检组组织监察室、财务和基金监督科、社保科等相关科室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检查,促进县级-镇乡(街道)-村(社区)三级经办平台规范操作,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夯实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阳光考录”工程,严把人员资格审核关口;严守招聘信息在市县媒体网站公开、招聘程序全部公开、招聘岗位公开、招聘结果公开、招聘环节公开、招聘监督电话公开之“五公开”;严格招聘程序,推进考录环节中阳光操作,努力提高录用工作公信度;严肃监督制度,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整个招聘过程中,对每个环节进行监督。夯实 “阳光政务”工程,在上线事务上,做到应上尽上,更大胆地晒出了权力;通过媒体宣传、政府网站、窗口告知等方式努力引导群众从窗口办理向网上办理转变,更有力地推进网上办事进度。(李嵘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