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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启动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宁海人才招聘网     发布时间:2015-04-02    浏览次数:【1734】 字号: T | T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章莉通讯员王頔朱妍霖)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是总工会开展的一个服务广大职工的惠民项目,旨在发挥工会组织在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发扬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光荣传统,有效帮助职工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提高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近日,2015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在我县全面启动。
  此次,县总工会集中办理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参保手续的时间是3月30日至4月30日。此次医疗互助保障受惠对象计划为32000余人,较去年增加6000余人。本次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项目是“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特种重病医疗互助保障项目”、“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项目”和“医疗补助金”。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缴费标准为50元/份(保障期限1年),每人限参加1份。被保障人在基本医疗保险认定、医保指定医院住院,医保报销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后的个人承担部分(不包括个人自费、自付和自负部分)分段给付互助保障金:3000元(含)以下部分给付80%;3000元以上部分给付10%;公务员按公务员补助后的个人承担部分予以给付。初次住院起付标准一次性给予200元补助。
  特种重病医疗互助保障项目,缴费标准为60元/份(保障期限3年)或20元/份(保障期限1年),每人最高可参加3份。被保障人参保后,在保单生效之日90天起,因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手术、主动脉手术等7类大病,最高可领取医疗互助保障金1万元/份;在90天免责期内并于保单生效之日30天后,首次确诊患7类大病的可申领慰问金1000元。
  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项目,缴费标准为50元/份(保障期限4年)或15元/份(保障期限1年),每人最高可参加3份。被保障人参保后,在保单生效之日90天起,发生乳腺癌或女性生殖器官癌症,最高可领取医疗互助保障金1万元/份;在90天免责期内并于保单生效之日30天后,首次确诊患乳腺癌或女性生殖器官癌症其中之一种的可申领慰问金1000元;在保单生效之日30天后,首次确诊患非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所指疾病,但属于特种重病保障范围内的7类大病之一的可申领慰问金1000元。
  职工互助保障医疗补助政策,我县职工参加了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患特种重病但未能享受到3000元以上救济金且家庭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的(扣除医疗费用家庭月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线150%内),县总工会将凭相关材料提供医疗补助金。
  2015年,是我县推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第九个年头,全县参保人数累计已达到了12万余人。据统计,2014年全年,我县共有245名职工领到互助医疗保障金共690902元,其中在职住院报销人数为177人,报销金额183974元。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开展切实有效缓解了患病职工的医疗负担,对于提升工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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