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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审查集体性工资案件,防范集体性虚假仲裁
作者:胡娟    来源:宁海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5-02-26    浏览次数:【1369】 字号: T | T

  近年来,受整体经济形势及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集体工资案件数量上升,与之相伴的是对集体工资案件中的劳动关系事实及工资数额事实的甄别难度加大。因集体案件人数多、仲裁工作量大以及办案时限限制,不可避免个别人在仲裁申请中虚报工资,企图蒙混过关。

  针对集体争议案件中容易出现的虚假仲裁问题,县仲裁委进一步明确集体案件的审理程序和注意事项,规范办案标准,避免出现虚假仲裁案件。仲裁委针对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对车间一线职工的证据审查适当放宽,对企业管理人员的工资严格审查,通过对比以往工资清单,要求提供报税记录、考勤记录、生产经营记录等证据,以及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等多种方式,对案件事实进行尽可能深入的甄别,对缺乏可靠证据支持的工资请求酌情予以驳回,防止虚假工资成分损害职工工资权益。(胡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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