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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宁波市第二十六届高校毕业生供需洽谈会的通知
作者:宁海县人社局    来源:宁海人才招聘网     发布时间:2015-02-05    浏览次数:【1981】 字号: T | T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社部门,市级机关各部门,在甬省部属单位、各高校,各有关单位:

切实做好2015届宁波生源及在甬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搭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对接平台,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我市决定举办第26届高校毕业生供需洽谈会(以下简称“毕洽会”)。毕洽会共举办四场,分别在宁波、杭州、上海、金华各举办一场。在做好招聘的同时,同步宣传我市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规模

(一)第二十六届高校毕业生供需洽谈会宁波会展中心专场

时间:2015年3月4日(星期三)9:00~15:30。

地点:宁波国际会展中心六、七号馆(会展路181号)。

规模:900家。

(二)第二十六届高校毕业生供需洽谈会杭州下沙大学城校园专场

时间:2015年3月下旬。

地点:杭州。

规模:200家。

(三)第二十六届高校毕业生供需洽谈会金华专场暨“电子商务”类毕业生招聘会

时间:2015年3月下旬。

地点:浙江师范大学。

规模:50家。

(四)第二十六届高校毕业生供需洽谈会上海专场暨上海春季毕业生双选会

时间:2015年4月份。

地点:上海。

规模:60家。

二、参会对象

(一)参会招聘单位

1.全市企事业单位;2.周边城市用人单位。

(二)参会应聘人员

2015届应届毕业生和历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参会须知

(一)报名

即日起至2015年2月6日(展位有限,额满为止)。其中,参加第一、二场洽谈会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隶属关系向所在地各县(市)区人社局,人才中心报名;市属和省(部)属单位凭摊位报名表(附件1、2、3)可直接报送到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交流部办理登记手续。

第三、四场洽谈会报名事宜另行通知。

(二)布展

1.每个招聘摊位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2人。

2.每个展位招聘海报统一为90CM(宽)×120CM(高),须由电脑喷绘制作。

3.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根据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最终汇总名单,监督落实本辖区、本部门所属报名单位参会工作,严禁出现迟到、早退现象。

4.由于展位有限,参会单位原则上只安排一个展位。

(三)招聘单位

1.各单位所提供的岗位及岗位要求须符合《就业促进法》规定,不得出现违反就业歧视规定及工作经验要求,并要写明提供岗位的薪酬待遇。

2.事业单位面向毕业生招录编制内工作人员,须按《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规定,先向同级人事行政部门报批招聘计划和招聘公告,再办理毕洽会设摊登记手续。

3.毕洽会免收摊位费,并免费供应工作快餐、矿泉水;应聘人员免费入场。单位简介和招聘需求信息将在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宁波市就业创业网(www.nbjy.org.cn)上发布。

4.“第一、二场”参会单位于2015年2月27日后,登陆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查询最终摊位号码,或向所报名的县(市)区人才中心查询。

(四)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交流部(宁波市人力资源大厦)。

联系人:马闻雷、朱健琦、张春林。

联系电话:0574-83867506、83867546、87178977。

E-mail:nbdf_xyzp@163.com

四、相关要求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我市创业创新的基础人才,毕业生就业工作不仅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我市经济建设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重点做好参会单位的组织发动工作,鼓励各类用人单位积极吸纳和储备毕业生这一重要人才资源,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

附件1:宁波市第26届高校毕业生供需洽谈会摊位登记表.doc

附件2:第26届“毕洽会”杭州下沙大学城校园招聘会报名表.doc

附件3:第26届“毕洽会”杭州下沙大学城校园招聘会.doc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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