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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延长3年
作者:周韵健    来源:宁海人才招聘网     发布时间:2014-08-12    浏览次数:【1400】 字号: T | T
  日前,记者从地税局获悉,为减轻创业者的税收负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决定明确,将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
  据了解,本次政策调整,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并对相关税收政策的申请、减免、备案、管理程序进行明确,确保政策落实到位,防止出现管理漏洞。在调整中,取消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行业范围限制,调整享受企业吸纳就业税收政策的人员范围(新政统一为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包括毕业大学生在内的所有登记失业人员),扩大扣减税费范围,提高扣除额上限并简化了相关程序。
  同时,县地税局今年起将对重点群体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每户每年限额提高至9600元,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企业新接收重点群体人员,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每人每年定额提高至5200元,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宁海新闻网 记者周韵健 通讯员葛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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