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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中心个人账户历年余额100元以上部分可直接提取
作者:金小燕    来源:宁海人才招聘网     发布时间:2014-05-31    浏览次数:【1869】 字号: T | T

  【市民戚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
  我昨天收到银行的短信,说我的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已经转到社保卡金融账户中了,这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呀?


  【记者调查】
  5月22日下午4点多,戚先生收到了一条来自建设银行的短信,上面写着:您的职工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已从历年账户余额中结转至尾号####社保卡金融账户,请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社保卡到我行柜面激活。(如该卡非您本人持有,请忽略此短信。)
  看到这条短信后,戚先生的第一反应,这应该是骗人的。可是,短信上的尾号又确实是自己医保卡的尾号。随后,戚先生又问了身边的几个同事,而几个同事都表示没收到这样的短信。“这到底是不是真的呀?”


  【部门回应】
  为此,记者咨询了市医保中心。一名姓张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情况是属实的。
  “2014年度职工医保已经从2014年5月1日开始了,截至5月1日零时,持有社会保障卡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大于100元的,且2013医保年度内(即2013年5月1日到2014年4月30日)个人缴费金额大于100元的,这部分余额将从历年账户中转出,结转到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但结转额度最多不超过个人按月缴纳的2%部分累计金额(参加基本医保的个人缴费比例是2%)。比如,你2013年度个人累计缴纳了720元医保费,若你的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有1000元,那么医保经办机构就会把你个人缴纳的720元钱从你的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划转到你本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中。
  “有些人的社保卡已经开通银行卡功能,那钱就能直接取出来。未开通社保卡银行功能的,则先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去银行激活开通。”
  此外,张姓工作人员也提醒,退休人员由于个人不再按月缴纳医疗保险费,故不在历年个人账户资金结算范围内;另外,参加外来务工人员基本医保的人员,个人按月缴纳的1%部分不属于划转范围。
  近年来,在我市医保新年度开始时,往往有不法分子借医保中心名义进行电信诈骗,务请各位参保人员不要相信社保卡被冻结等各类诈骗电话,如有疑问,可以拨打人力社保服务电话12333咨询。(中国宁波网 记者金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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