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最新动态
关于单位缴纳社保的问题
作者:宁海新闻网    来源:宁海人才招聘网     发布时间:2013-05-22    浏览次数:【1944】 字号: T | T
  网友mudysky:单位三个月试用期什么都加起来以后,工资2100元左右,过了试用期以后,工资可以加100元,但是不给你缴纳社保,如果缴纳的话,这100元算是单位出的,将近700元的社保金单位就出100元,其余的近600元都要自己出,合理吗?合法吗?求相关政策。
  县人力社保局答复:根据社保征缴的有关规定及宁海的实际情况,用人单位给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目前的缴费标准为: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承担303.2元—1515.8元,个人承担173.3—866.2元。
  基本医疗保险单位承担195元—974.4元,个人承担43.3元—216.5元。
  失业保险(农民户口个人不承担)43.3元—216.5元,个人不承担。
  生育保险单位承担10.8元—54.1元,个人不承担。
  工伤保险(按行业分类如1.5%)单位承担32.5元,个人不承担。
  具体请拨打咨询电话:12333
本网转载内容版权归原作者和授权发表网站所有,仅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有涉及版权问题,请通知我们处理。

咨询反馈
扫码关注

手机版微信小程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