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出台人才优先发展政策 “含金量”前所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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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人才发展,近年来,宁海县陆续出台一系列人才政策,确立“企业优先、引培并举、机制引领、环境优化、整体推进”的方针,加大人才培养引进、载体建设、环境建设等各方面扶持力度。
一、绿色通道确保人才“进入”。提供“一站式”服务,对引进的各类高层次创新型、紧缺型人才,随报随批,其家属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优先安置或推荐就业。拔尖领军人才家属或子女就业可作特殊照顾。对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的引进人才,其子女义务教育段允许在中心城区择校;对具有硕士学位、副高职称及其他紧缺型引进人才,其子女义务教育段可安排到中心城区学校。县公安部门简化引进人才的落户手续,对柔性引进人才实施居住证制度,在宁海期间享受户籍居民同等待遇。
二、人才公寓确保人才“留住”。2012年6月,《宁海县人才公寓销售和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对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按照学历和职称划分层次,本科80平方米、硕士研究生和中级职称100平方米、博士和副高职称120平方米、正高职称130平方米、国家级重点人才200平方米、院士260平方米。人才公寓销售价格为4000元/平方米(同地段房价为10000元/平方米)。首批100套人才公寓的销售工作已经启动,今年将再建设500套人才公寓。同时,该县对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按照学历(职称)情况,每月最高给予2000元的房租补贴。对引进人才在本县范围内购房的,博士或正高职称人才补助30万元,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人才补助20万元。
三、引才平台确保人才“着陆”。一是实施博士后工作站建设,企业每成功创建一家博士后工作站,给予8万元奖励;每新进1名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10万元经费资助。博士后研究期满留宁海工作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贴。二是引智示范基地建设,支持企事业单位以科研攻关项目为抓手,结合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引进国外智力,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级、省级引智成果推广基地,成为国家级、省级基地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奖励。三是实施海外人才引进项目,对列入省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在省市补助的基础上,县财政给予每人100万元的配套资金,用于改善其工作生活条件。对“海外工程师”项目实行年薪资助,资助金额按“海外工程师”的年薪高低,县市财政分别配套10万元—30万元。
四、各项培训确保人才“增值”。实施重点人才培养工程。对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市“4321人才工程”的培养对象,分别给予10万、5万、3万的奖励。实施创新团队建设工程。鼓励企业申报市级以上创新团队,对获得市、省、国家认定的创新人才团队,分别一次性给予团队20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奖励。实施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继续教育工程,鼓励企业自主培养人才,人才晋升学位或职称给予适当奖励;鼓励高层次人才参加学术交流、学术讲座、进修等活动,允许企业把相关的引才、育才经费列入生产经营成本。此外,设立全县最高人才奖励——“杰出人才奖”,每人给予10万元奖励。
一、绿色通道确保人才“进入”。提供“一站式”服务,对引进的各类高层次创新型、紧缺型人才,随报随批,其家属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优先安置或推荐就业。拔尖领军人才家属或子女就业可作特殊照顾。对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的引进人才,其子女义务教育段允许在中心城区择校;对具有硕士学位、副高职称及其他紧缺型引进人才,其子女义务教育段可安排到中心城区学校。县公安部门简化引进人才的落户手续,对柔性引进人才实施居住证制度,在宁海期间享受户籍居民同等待遇。
二、人才公寓确保人才“留住”。2012年6月,《宁海县人才公寓销售和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对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按照学历和职称划分层次,本科80平方米、硕士研究生和中级职称100平方米、博士和副高职称120平方米、正高职称130平方米、国家级重点人才200平方米、院士260平方米。人才公寓销售价格为4000元/平方米(同地段房价为10000元/平方米)。首批100套人才公寓的销售工作已经启动,今年将再建设500套人才公寓。同时,该县对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按照学历(职称)情况,每月最高给予2000元的房租补贴。对引进人才在本县范围内购房的,博士或正高职称人才补助30万元,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人才补助20万元。
三、引才平台确保人才“着陆”。一是实施博士后工作站建设,企业每成功创建一家博士后工作站,给予8万元奖励;每新进1名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10万元经费资助。博士后研究期满留宁海工作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贴。二是引智示范基地建设,支持企事业单位以科研攻关项目为抓手,结合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引进国外智力,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级、省级引智成果推广基地,成为国家级、省级基地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奖励。三是实施海外人才引进项目,对列入省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在省市补助的基础上,县财政给予每人100万元的配套资金,用于改善其工作生活条件。对“海外工程师”项目实行年薪资助,资助金额按“海外工程师”的年薪高低,县市财政分别配套10万元—30万元。
四、各项培训确保人才“增值”。实施重点人才培养工程。对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市“4321人才工程”的培养对象,分别给予10万、5万、3万的奖励。实施创新团队建设工程。鼓励企业申报市级以上创新团队,对获得市、省、国家认定的创新人才团队,分别一次性给予团队20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奖励。实施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继续教育工程,鼓励企业自主培养人才,人才晋升学位或职称给予适当奖励;鼓励高层次人才参加学术交流、学术讲座、进修等活动,允许企业把相关的引才、育才经费列入生产经营成本。此外,设立全县最高人才奖励——“杰出人才奖”,每人给予1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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