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市级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于4月27日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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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公务员法律素养,提高公务员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水平,市人力社保局、市普法办将组织开展市级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于4月27日(全省公务员学法日)正式开考。全市150多家市级机关、省部属驻甬单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将在规定期限内,全部统一参加网上在线考试。此次市级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将是宁波地区历年来规模最大,力度最强,覆盖面最广的一次公务员法律学习考核。
《宁波市法制宣教教育条例》第十一条提出要“将基本法律知识和与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列入公务员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培训和考试”。我市“六五”普法规划指出,要“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考试(考核)成绩作为任职、晋级、奖惩的重要依据”。本次市级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也是对《条例》和“六五”普法规划贯彻和落实的具体体现。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宪法和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其中公务员法、部门行政法及新颁布的国家重要法律法规和本市地方性法规都将占到较大的比重。在题量和成绩方面,2小时内在线完成100分制的85个客观题,只有答对60分以上才能合格。
本次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列为宁波市公务员2012年度学习培训必修课之一,参考人员考试成绩合格即可获得公务员培训学分2分。公务员考试不达标者2012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次年不能晋升职务。单位学法用法考试情况将纳入2012年度市直机关公务员学习培训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及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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