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当前位置:最新动态
物价一路看涨,低保标准也水涨船高。记者日前从县民政局获悉,为切实改善城乡低保对象的生活条件,我县日前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调整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由月人均400元调整到46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月人均240元调整到330元,低保生活补助费按实际家庭收入与低保标准的补差额进行。
为应对物价上涨给困难群众带来的生活压力,我县通过提高低保对象的生活补助金和发放物价补贴等方式,来提高城乡低保对象生活水平,为生活困难群众筑牢民生防线。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共涉及到全县低保对象7691户9862人,其中城镇低保257户371人,农村低保7434户9491人。
今年以来,我县已下拨了1300余万元低保专项资金,新增低保对象108户183人,停发237户388人,实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目标,对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来源:宁海新闻网 (记者水玲玲 通讯员 陈军杰 谢小明)
本网转载内容版权归原作者和授权发表网站所有,仅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有涉及版权问题,请通知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