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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推进居家养老全覆盖
作者:转载    来源: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6-09-28    浏览次数:【1134】 字号: T | T

 

  9月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省政府关于《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和省人大内司委相关执法检查报告。报告显示,我省将全面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居家养老的基础地位,确保到2017年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全覆盖,形成20分钟养老服务圈。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2013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连续开展社会养老服务工作专项监督,并于2015年的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全国第一部综合性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今年,省委主要领导点题和领衔,将养老服务业列入年度重点改革突破项目。7月至9月,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开展了执法检查,重点对居家养老服务、医养结合工作、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和安全设施建设四个方面进行检查,进一步推动条例贯彻实施。

  近年来,省政府及各部门以贯彻执行《条例》为契机,持续加大养老服务工作推进力度。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共有社会养老床位58.3万张,每千名老人达59张,高于全国平均30.3张的水平;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己覆盖全部城市社区和89%的农村社区。

  不仅如此,我省坚持城乡统筹、公办民办并举,加快推进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目前,全省共有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730个、居家养老服务站10466个;公办养老机构1020家、民办养老机构1228家,民办机构养老床位占比53.6%。与此同时,养老设施功能也不断完善,截至今年6月,全省已有1万余家老年食堂,为117万老年人提供了助餐服务,并逐步拓展了文体娱乐、精神慰藉、法律维权等功能,尽量满足老年人多元化需求。

  据悉,今后一个时期,是我省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期。截至去年底,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达984万,约占户籍人口的20%;预计2020年将达到1186万,约占户籍人口的24%,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工作已成为一项重要紧迫任务。面对日益加深的老龄化形势和不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养老服务工作任重道远。省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在当前的养老服务工作中,还存在居家养老服务有待提升、部分养老产业政策落地难、养老护理力量较薄弱、医养结合需深化等问题。接下来,我省也将重点从这几方面下功夫。

  如何补齐养老服务工作中的“短板”?省人大内司委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不断深化《条例》宣传贯彻的基础上,要全面落实养老服务激励保障政策,着力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水平,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在照护保险制度、医养机构建设、医养合作机制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促进我省养老服务工作在更高水平上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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